2015年6月25日中午,学工办在逸夫教学楼A610教室召开社团工作会议。学院17个社团的负责人参加会议。员工会外联部部长刘颖、副部长薛凯丽出席会议。会议由学工办主任陈有为主持。
会上,陈老师从以下6个方面解读了学院员工社团管理办法。第一,员工社团建设有利于提升员工活动的质量和水平,提高员工素质,繁荣校园文化,创建和谐校园;第二,学工办本着“自发成立、自愿参加、自主活动、学工办支持”的原则鼓励员工社团建设;第三,员工社团要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,有明确的宗旨、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,有相对固定的指导教师;第四,员工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,不得危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,不得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和员工的正当权益,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;第五,员工社团接受公司党委领导、院团委指导;第六,学工办在活动场地、活动条件、活动平台等方面对员工社团提供支持,给予员工社团主要负责人和社团骨干成员团学干部待遇。
陈老师还向社团负责人提出了个人建议,即强化事业意识,提高领导能力,积极招贤纳士,培养核心成员,规范社团管理,提高活动质量,增强社团凝聚力,争取可持续发展。
最后,员工会外联部还向各社团负责人征求了意见和建议。

图为会议现场1

图为会议现场2

图为会议现场3